作者:小小易阅读量 1535评论
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,其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。
该表格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生成,从2019年开始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打印和加盖公章。申请表一式二份,一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,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;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。
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与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中的编号一致。
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结束后,教师资格网不再提供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的下载。
相关材料:
1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委托他人办理,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一份,委托书签字需手写)。
2、申请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3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一式2份((承诺人签名需手写)。
4、正面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(同底,贴于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上)。
5、本人档案保管部门出具“经查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”的证明(1份)。
补办流程:
1、向原认定机构询问补办教师资格认定表需要的材料。
2、再根据原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如:
3、原认定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核。
4、审核通过后,原发证机构在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上加盖公章,将其中1份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留存。
5、领取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1份
领到后要及时存入人事档案内。
以上就是教师资格认定表丢失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,仅供参考,因为每个地方的流程和要求不同,具体以自己认定的机构为准。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,可以联系我们。